为适应能耗统计工作的需要,经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豫编[2006]60号文件批准,河南省统计局已正式成立能源统计处,承担全省能源统计调查、监测评价和能源统计核算等工作任务。
能源统计处的具体职能一是建立全省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和监测评价体系;二是组织完成国家统计局和省政府下达的能源统计调查任务;三是组织实施全省全社会能源利用情况的统计调查;四是组织开展对全省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和分析研究;五是组织开展全省能源核算和编制能源平衡表;六是对全省及各省辖市GDP能耗统计数据进行质量控制、评估认定和发布;七是对重点能耗企业进行能耗统计跟踪监测。
目前,河南省统计局能源统计处正按照能源统计机构的职能,积极开展能源统计工作。各省辖市也正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县及以上政府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建立能源统计机构,充实必要的人员”的要求,给当地编制部门打报告,争取设立能源统计机构。